本报讯 (记者陈芳芳)55岁的潘某某酒后未赶上飞机,发泄不满谎称飞机上有炸弹。4月15日,朝阳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潘某某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6个月。
3月1日15时许,被告人潘某某因未赶上飞机,在首都国际机场航站楼柜台问询处与某航空公司工作人员沟通时,为发泄不满情绪,谎称飞机上有炸弹。潘某某的行为造成该航班全体旅客及行李进行防爆检查及二次安全检查,经排查后未发现异常,航班延误约2小时。公安、反恐和特警支队及安保公司等到场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法院认为,被告人潘某某编造虚假爆炸威胁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应予惩处。潘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认罚,法院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根据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潘某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