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
高空抛物,不仅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而且会带来很大的社会危害。
家住朝阳区某小区的小张就遇见了这样一桩事。前几天晚上,小张下夜班回家,将电动车停放在楼下充电桩前准备充电时,突然有一个淡绿色的塑料袋掉落在脚边,里面的东西散落一地,把小张吓了一跳。
小张定睛一看,掉落的东西原来是一袋生活垃圾,如果稍有偏差,就有可能砸落在小张身上。惊魂甫定的小张立即报警,民警经过现场勘验后,通过从中发现的一张医院取药条,锁定了这袋生活垃圾的主人——住在25层的孙某。
民警将孙某带到了派出所进行询问,孙某对从位于25层的家中向窗外丢垃圾的事情供认不讳。孙某称,“当时犯懒了,不想下楼扔垃圾,图方便就把垃圾从窗户扔了下去。”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孙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公安朝阳分局移送至朝阳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过检察官的批评教育,孙某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以后决不再犯,并要成为朋友圈里反对高空抛物行为的宣传员。朝阳检察院综合考虑孙某系初犯,犯罪行为轻微,到案后自愿认罪认罚等因素,依法对其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通过行刑反向衔接建议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检察官提醒
从高处抛掷的一般物品,在重力作用下,也很有可能变成危害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利器。希望每个人都能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不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共同守护“头顶上的安全”。(陈芳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