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辰阳)近日,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印发了北京市首个《直销企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通过运用直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科学配置监管资源,提高监管的及时性、精准性和有效性。
《实施办法》的分类监管对象为在朝阳区登记注册的直销企业及直销企业的分支机构。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日常监管信息、行政处罚信息、舆情监测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等对直销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按照违法失信风险由低到高分为A、B、C、D四类。被评定为A类的直销企业违法失信风险最低,被评为D类的直销企业违法失信风险最高。监管人员将根据直销企业的信用风险类别,采取不同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直销企业分类评价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每年一次,若出现一票否决项的情况,直销企业的类别会随时进行动态调整。
《实施办法》的发布,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充分提升监管综合效能,促进企业的自我规范和良性发展,激发市场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