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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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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行政应诉职责助推法治朝阳建设
陈芳芳

    本报讯 (记者陈芳芳)11月28日,朝阳法院通过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了原告李某某诉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一案,副区长刘福泽作为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

    案件系原告因不服王四营乡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向朝阳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区政府作出维持该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后,原告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区政府行政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对法庭的尊重、对法律的尊重,获得了原告的理解和认可,原告当庭申请撤诉,实现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本案最终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积极作用。区政府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发挥了“关键少数”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下一步,朝阳区将持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提升政府公信力,助推法治政府、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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