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法律中,有80多部包含了直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内容;国务院通过的行政法规中,有70多部包含了直接保护残疾人权益的内容。
目前,我国逐步形成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为主干,《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残疾人就业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等为重要支撑的残疾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体系。
法律法规 早知道
让我们一起了解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保护残障人士权益作出的重要规定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规定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统帅。它规定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盲、聋、哑和其他有残疾的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残疾人如果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可以为其监护人,并成为其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保障残疾人享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保障残疾人劳动的权利。残疾人保障法是为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它从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方面系统全面地作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在职工的招用、转正、晋级、职称评定、劳动报酬、生活福利、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歧视残疾人,应当受到与健全人同等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明确用人单位与残疾人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遵循的原则,保障残疾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为残疾人劳动者提供劳动争议解决途径,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保障残疾人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能够平等地参与诉讼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是为了发展精神卫生事业,规范精神卫生服务,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它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精神障碍患者的教育、劳动、医疗以及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是为了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参与和融入社会生活,促进社会全体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的。其中规定:国家采取措施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为残疾人、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建筑物以及使用其附属设施、搭乘公共交通运输工具,获取、使用和交流信息,获得社会服务等提供便利。残疾人、老年人之外的其他人有无障碍需求的,可以享受无障碍环境便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是为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保证残疾人享受国家和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针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的,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残疾人就业条例》是国务院为了促进残疾人就业,保障残疾人劳动权利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它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进一步落实。
《残疾人教育条例》是为了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发展残疾人教育事业制定的一部行政法规,它也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进一步落实。
《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是为预防残疾的发生、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地参与社会生活,发展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制定的。
《工伤保险条例》进一步保障了残疾人享有工伤赔偿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待遇。具体待遇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确定。残疾人享有工伤医疗和康复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还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是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的。推进北京市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水平。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中对北京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申请、过户、遵守规定及处罚等作了详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是为在审理民事侵权案件中正确确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的。
汇爱朝阳 法律护航在行动
依托相关残疾人法律法规,朝阳区以法为本,做好一系列残疾人法律宣传工作,法律护航,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为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区残联持续引入专业律师团队,坚持每周二、四,采取座班形式面对面解答残疾人法律咨询,其他时间采取电话、微信、短信、邮件等方式进行解答咨询,全年累计开展法律咨询服务749人次;代理或处理法律救助案件共计735名残疾人;开展法律救助案件36件。团队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代理参加庭审;调查取证;撰写包括民事起诉状、民事答辩状、申请书以及其他法律文书;代为立案并联系法院确认有关事项;代为提交有关证据材料;代为发表质证意见以及其他法律意见;代为申请鉴定并参加有关鉴定机构组织的现场会议;代为参与有关机关就有关残疾当事人所涉争议组织的调解等)。全年累计参与区残联信访调解工作8次;法律咨询,并根据区残联的要求向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书55次;深入街乡温馨家园、社区(村)等,开展“普法大讲堂”活动70场,服务1500人次;通过区残联微信公众号发布普法典型案例12篇。
为进一步拓宽法援服务,区残联与中国法律援助和司法行政英烈关爱救助基金会合作,于2024年10月启动了《朝阳区残疾人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在两个区级温馨家园和10家四星级以上温馨家园每周开展半天坐班法律咨询服务。区残联联合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还成立了由100名律师组成的盈科北京朝阳无障碍律师志愿服务团,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走进社区、学校、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常态化无障碍法律普法宣传和咨询服务;为朝阳区残疾人温馨家园配备AI律所智能空间站,提供远程视频服务等,为残疾人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