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朝阳区人大常委会被确定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和关心指导。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秀领等领导多次莅临朝阳区调研指导工作,并予以肯定。李秀领对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国家外事大局工作专门作出批示:“朝阳区人大为总体外交、国际交往中心建设和宣传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了重要贡献,要继续坚持建设与宣传并举,更好发挥窗口作用。”
近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区各单位、各街乡、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有力支持下,坚持首善标准,突出朝阳特色,深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广泛征集群众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法律草案等意见建议,积极反映群众的立法需求。与此同时,积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全区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构建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区委高度重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2023年3月,区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汇报,提出要争当基层立法联系点排头兵的要求。区委书记明确提出要“丰富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形式和渠道,为立法修法提供朝阳智慧”,并就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多次作出批示,提出工作要求。区委人大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了高质量建设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工作任务,同时把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党群、政府、街乡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评价内容。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坚持高站位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建立每月调度、专题研究推进工作机制,落实基层立法联系点重要事项、重大活动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健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市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工作制度。加强组织保障和工作阵地建设,统筹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区“一府一委两院”和群团组织、社会单位齐参与,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发挥人大组织优势,打造汇集民意的工作网络
建立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工作网络,着力拓宽民主渠道,厚植立法民意基础。线上通过“朝阳人大”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征求广大群众立法需求。线下在全区43个街乡代表之家建立立法联络站,292个人大代表联络站设立立法信息采集点。发挥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监督“一府一委两院”、群团组织的工作优势,建立61家立法意见征询单位;与区律协、区人大工作研究会建立协作关系,聘请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为专家顾问单位,形成了“43个立法联络站+292个立法信息采集点+61家立法征询单位+3个立法协作和专家顾问单位”工作网络,畅通群众广泛参与立法的渠道。
推进立法联络站与代表“家站”一体建设,进一步整合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建立了675人的立法联络员、信息员、宣传员工作队伍。各立法联络站结合本地优势资源,组建了企业组等75个具有鲜明区域特点的信息员小组。在涉外人员集中的社区、涉外机构集中的商务楼宇建立4个立法信息采集点,组建了3个涉外特色信息员小组。
加强制度机制保障,出台了立法信息员职责等8项制度,推动联系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立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指导立法意见征询单位参与立法的机制;实行立法意见建议采纳反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参与立法的积极性。
三、整合区域优势资源,为立法提供扎实民意基础
(一)执法司法部门为立法积极提供实践经验。立足执法司法部门案件量大、类型丰富的特点,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等执法司法面临的痛点难点反映到立法“直通车”中,为立法工作积极提供朝阳情况。司法机关基于案件量庞大和法律实施的优势,为刑法等修改提供司法实践基础。行政机关主动反映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践经验等情况,为立法提供鲜活的实践素材。
(二)广大朝阳律师为立法提供有力专业支撑。发挥辖区2.5万余名律师的队伍优势、职业优势、实践优势和涉外优势,积极为国家立法提供专业的意见建议。依托区律协二十四个专业研究会的专业支持、百人强所的重点支撑、千家律所的工作网络、万名律师的智慧力量,将律师参与立法征求意见工作纳入公益法律服务时长,调动广大律师的积极性,累计对18件次法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630条。
(三)立法联络员信息员为立法提供鲜活事例。立法联络员和信息员来自各行各业,都工作在服务群众一线岗位,具有天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特点。积极调动“朝阳群众”热心公益事务的积极性,为国家立法提供直观、生动、鲜活的意见,让群众心声直通国家立法机关。
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
(一)吸纳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服务国家立法工作大局
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立足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执法司法实践和群众立法诉求,组织5万余人次参与了立法意见建议征询,对噪声污染防治法等25件次法律草案和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出意见建议2570条。已通过12部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共提出意见建议1013条,被采纳107条。
基层立法联系点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为国家立法贡献了朝阳智慧。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国日报、法治日报、中国国际电视台、北京日报等中央、市级媒体对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行了百余次宣传报道。2022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噪声污染防治法实施座谈会,朝阳区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代表全国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座谈会上发言,得到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的肯定。
(二)深化拓展联系点功能,大力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1.推进服务立法与监督工作相融合。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统筹谋划,打好“组合拳”,形成聚合力。结合民事诉讼法、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征求工作,通过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区法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推进联系点工作与人大评议区政府部门工作相结合,将区政府工作部门参与立法工作作为人大评议工作的重要内容,实现联系点工作与人大监督工作双促进、双提升。
2.推进服务立法与代表工作相融合。建立人大街道(地区)工委统筹,立法联络站为依托,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广泛参与的机制。辖区1700余名市区乡三级代表通过“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万名代表下基层”“代表集中联系选民月”“双月”代表座谈会等平台,充分发挥来自人民、扎根人民的优势,倾听民意、反映民情、汇聚民智。
3.推进服务立法与普法宣传相融合。立法宣传员在每次征求法律意见前进行法律草案宣传解释,使征求意见的过程成为普及法律的过程,促进立法、执法、普法环节的融合。在征求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意见中,广大群众结合防疫经历和对法律新的认识,积极建言献策。立法带动了普法,普法促进了立法,使法律实施有了更广泛的群众基础。
4.推进服务立法与基层治理相融合。充分发挥立法联络站平台作用,与基层执法工作相结合,把执法中遇到的难点痛点转化为促进法律完善的实践经验;与接诉即办工作相结合,把群众诉求转化为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法律金点子”;与基层群众自治相结合,把基层治理中遇到的瓶颈问题转化推动问题解决的立法意见建议。
(三)服务国家外事工作大局,积极发挥民主法治基层实践窗口作用
按照全国人大、中央有关部门安排,朝阳区人大常委会全力支持配合做好对外交往工作,先后接待了阿拉伯国家议会、吉尔吉斯斯坦议会政党联合考察团等11批次国家议会和政党代表团实地考察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朝阳区的实践情况。2024年4月,接待全国首次、大规模、高级别外国驻华使节参访基层立法联系点活动。来自莫桑比克、萨尔瓦多等36个国家的驻华大使和高级外交官现场观摩朝阳基层立法联系点运行情况并开展座谈交流。连续两年参加发展中国家议员研讨班专题研讨并作主旨报告,向各国议会联盟的议长及议员介绍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朝阳实践。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外事工作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圆满完成各项接待工作,得到中央、北京市有关部门高度评价。
来访外宾通过观摩座谈,见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朝阳的生动实践,深化了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和理解,真切地感受到中国民主制度的优越性和真实性。来自全国、市、区、乡的各级人大代表参加外事活动,结合自身经历,讲述提出议案建议、参加立法调研、密切联系群众等履职故事,充分展现了人大工作成效和代表风采。新华网等75家媒体对相关活动进行宣传报道,中国新闻网的相关报道浏览量达50万以上,朝阳区民主法治基层实践窗口作用进一步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