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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节水条例》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北京市节水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区政府不断细化《条例》实施举措,完善行业节水模式,丰富典型打造,加强条例实施宣传,引导社会参与,在法治轨道上全力推进节水工作开创新局面。会议认为,要加强工作协同,细化行业节水规划,增强执法力度,加强节水宣传,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建节水型社会。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北京市朝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
会议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和区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事项。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任命杨洪福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了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区法院、区检察院等相关人员。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书面审议区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区政府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博物馆之城”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朝阳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被任命人员就职报告。
陈宏志对本次会议有关议题进行了总结。关于推动中医药发展工作,他强调,要抓住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试点契机,认真落实北京市中医药条例和朝阳区试点实施方案,继续加强中医药工作体系建设,统筹各方资源,大力培养高质量中医药人才,促进产学研合作和中医药文化传播,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中医药服务。
关于区法院执行工作,他强调,要继续深入开展审执分离改革,进一步优化执行权配置,全面加强执行规范化建设,健全执行联动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配齐配强执行队伍,推动形成共同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向“切实解决执行难”继续迈进。
关于《北京市城市更新条例》执法检查,他强调,要高度重视条例实施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文件,做好产业规划设计、资本投入调动、项目落地转化等工作,推动解决城市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短板,鼓励各类主体积极参与城市更新,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城市更新体系,持续提升民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他强调,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将安全生产要求贯穿到各项工作全过程,持续完善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加大重点领域隐患问题的排查力度,以高质量发展促进高水平安全,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关于《北京市节水条例》执法检查,他强调,要在强化工作协同、发挥规划政策引领、加大节水宣传、压实执法责任,增强执法力度、深化社会共治理念等方面下足功夫,充分发挥社会各方力量,推动全社会节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保障水安全。
陈宏志还就关于区人大代表辞职及补选事项、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人事任免事项提出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