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雯)2月29日,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志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克斌、赵红伟、宝月凤、许嘉宁、叶青和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舒毕磊,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天博,以及区监委、区法院、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部分街道及地区工委负责人、部分区人大代表采取视频会议的形式列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明确了下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目标。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将通过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加强工作聚焦、加强科学民主决策、加强代表服务保障、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朝阳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确立了“聚焦民生诉求,推动基层治理体系下的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助力‘五宜’朝阳建设”大会议案,交由区政府办理,区人大常委会督办。根据区政府议案办理工作安排,共分解细化为五大类29项任务,由区房管局牵头主办,73个成员单位协办,从党建引领、法治思维、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科技赋能等内容入手,共同做好议案办理工作。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督办工作方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确定了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思维、坚持系统思维、坚持历史思维、坚持创新思维的“五坚持”督办工作重点,将运用多种方式提升监督质效,汇集智慧,凝聚合力,在加强首都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过程中探索朝阳实践。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意见。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依法提出建议共计163件,其中,交由区政府办理133件,交区法院办理2件,交区检察院办理1件,供区委参考4件,与代表协商撤件3件,超出本区职权范围,转交市代表向有关部门反映的20件。会议要求,各承办系统要将建议办理作为“一把手”工程,实现建议办理与重要民生实事项目、部门重点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区人大常委会在建议督办过程中,要坚持领衔督办,强化统筹督办、对口督办和跟踪督办建议机制,深化“两评”工作,全方位促进监督。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4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方案的报告。区政府将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作为政府重中之重的工作任务来抓,通过采取领衔调度、紧抓重点、畅通渠道、强化监督等工作措施和办法,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与政府各项工作紧密结合,将有价值、高质量的建议转化为深化改革、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有力措施,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
会议决定了区人大代表辞职事项、乡人大代表补选事项,会议还决定了人事任免事项。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陈宏志对本次会议有关议题进行了总结。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要点,他强调,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常委会工作要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服务于朝阳发展大局,确定了六个方面24项重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细化任务分解,坚持一直以来行之有效的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的做法,推动全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关于大会议案办理和督办工作,他强调,要按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紧盯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和关键,深化工作联动机制,高标准、高质量推进议案办理和督办工作;常委会及相关工作机构要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借助专委会和专业代表小组的专业优势,形成党委领导、人大和政府协同一致,持续深入推进工作的良好局面。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他强调,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牢固树立为代表服务的意识,认真统筹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有关工作,推动一件件代表建议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福祉;各承办单位要深刻认识代表议案建议工作的价值和重要性,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陈宏志还对乡人大代表补选、人事任免事项等工作提出了要求。
就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陈宏志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持续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以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为导向,聚焦朝阳中心任务和全年工作安排,着力在服务立法上下功夫;要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要坚持以“双联系”机制为抓手深化拓展代表工作,积极发挥家站网等各类平台、载体和体制机制作用;要坚持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一体推进,更好助力区域高质量发展和中国式现代化的朝阳实践。